山 東
1月16日,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公布了食鹽質量抽檢情況,抽檢食鹽197批次,其中195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注: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產品執行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山東省廣饒明華鹽化有限責任公司有2批次日曬鹽(50kg/袋)不合格。其中一個批次為碘含量、水分含量和氯化鈉含量不合格,檢出值(9mg/kg、7.6g/100g、89.58g/100g)低于(高于)標準規定值(18-33mg/kg、6.4g/100g、91.2g/100g);另一個批次為氯化鈉含量不合格,檢出值(89.58g/100g)低于標準規定值(91.2g/100g)。
內 蒙
1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食鹽質量抽檢情況,抽檢食鹽111批次,其中100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
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鹽場生產的大青鹽(加碘)、草原湖鹽(加碘)、大青鹽精制鹽(加碘)、天然湖鹽、大青鹽精制鹽(加碘)、大青鹽純天然無污染草原湖鹽(加碘)、草原湖鹽晶純(加碘)、天然湖鹽、草原湖鹽晶純(加碘)等9個批次的食鹽被判定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氯化鈉含量,檢出值(98.5-99.0g/100g之間)低于標準規定值(99.1g/100g)。
內蒙古蘭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有2批次不合格。其中生產的腌制鹽,不合格項目為粒度(0.5mm-2.5mm),檢出值(80%)低于標準規定值(≥85%);生產的加碘精制鹽,不合格項目為氯化鈉含量,檢出值(98.1 g/100g)低于標準規定值(99.1g/100g)。
貴 州
2018年11月,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度省級食鹽質量安全監督抽檢情況,本次監督抽檢食鹽188批次,其中186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
四川久大品種鹽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雪井牌雪井精制鹽,不合格項目為碘含量,檢出值(45mg/kg)高于標準規定值(21-39mg/kg)。
湖南湘澧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碧源牌深井精制加碘食用鹽,不合格項目為碘含量,檢出值(初檢16mg/kg、復檢18.4mg/kg)低于標準規定值(21-39mg/kg)。
江 蘇
2018年9月,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400批次食鹽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抽檢400批次,合格396批次,不合格4批次。
唐山達峰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腌制(漬)鹽,不合格項目為標簽,未標注生產日期。
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進口商、上海地區經銷商)生產的蒂安粗粒地中海海鹽,不合格項目為感官,有異味。
天津長蘆漢沽鹽場有限責任公司有2批次,不合格項目均為標簽,實物標注產品名稱未反映產品真實屬性。
青 島
2018年8月,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季度食鹽抽檢情況,本次公布179批次食鹽抽檢信息,其中合格177批次、不合格2批次。
威海市高島制鹽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顆粒鹽,不合格項目為碘含量,檢出值(40.2mg/kg)高于標準規定值(18-33mg/kg)。
孝感廣鹽華源制鹽有限公司生產的無鉀低鈉鹽(調味鹽),不合格項目為為碘含量,檢出值(12mg/kg)低于標準規定值(18-33mg/kg)。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相關部門均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經營單位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調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鹽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如果細心搜索,還能查到相關省市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發布的有關食鹽質量抽檢情況的信息。
筆者粗略統計了一下,根據上述山東、內蒙、貴州、江蘇、青島食藥監部門發布的抽檢情況,合計抽檢食鹽1075批次,其中合格1054批次,抽檢合格率為9805%;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率為1.95%。
從不合格的21個批次看,其中氯化鈉含量不合格12批次,碘含量不合格5批次,標簽不合格3批次,粒度、感官和水分不合格各1批次(其中一個批次碘含量、水分含量和氯化鈉含量均不合格。)氯化鈉含量不合格和碘含量不合格位列前兩位,占據了80%。
分 析
碘含量可能成為食鹽抽檢不合格主因
老鹽頭預計,碘含量不符合標準將可能成為今后食鹽質量抽檢不合格的高發原因。2011年9月衛生部發布新修訂《食用鹽碘含量》,標準規定了食用鹽產品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離子計)為20-30mg/kg,碘鹽中碘含量均勻度的允許波動范圍為±30%。各?。▍^、市)人民政府的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當地人群實際碘營養水平,選擇適合本地情況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在原食鹽專營體制下,原本這也不是個大問題。但隨著鹽改新政的實施,打破了食鹽銷售區域的限制,各省不一致的食用鹽碘含量標準開始成為問題??鐓^域銷售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所生產的食用鹽,未必符合銷售區域所在地的碘含量標準,并由此誘發碘過量或碘不足等新問題。
生產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可能影響企業信用行為
新修訂的《食鹽專營辦法》(2017年國務院令第696號)第六條規定:“國務院鹽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食鹽生產、批發企業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記錄、公示制度,提高食鹽行業信用水平?!钡谄邨l規定:“依法成立的鹽業行業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引導企業公平競爭?!?span>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規定:“鹽業主管部門應當對定點企業有關失信行為建立信用記錄,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嚴重失信主體建立“黑名單”,并依據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薄胞}業主管部門應將有涉嫌食鹽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定點企業移交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查處?!?span>
中國鹽業協會制定了《信用鹽業自律公約(試行)》,各會員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其中規定:“確保食鹽質量、供應安全。積極推行食鹽質量安全電子追溯系統,嚴格食鹽產品質量管理,建立產品質量保證體系,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上市銷售,杜絕食鹽產品質量事故發生。上市的食鹽產品應當符合供應地鹽碘含量規定,有區別銷售加碘或非碘鹽,不違規銷售未加碘鹽?!?span>
據此,老鹽頭認為,上述各地公布的生產的不合格食鹽,將對相關生產企業的信用情況造成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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