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祥,字晉公,北宋邠州三水(陜西旬邑)人。進士及第,初為乾州(陜西乾縣)推官,遷殿中丞、通判鎮戎軍(治今寧夏固原縣)。西夏軍圍城,他率兵堅守,夏軍退去,他奏請筑劉璠堡、定川砦,朝廷照準。后歷知慶、汝、華三州,提舉陜西銀銅坑冶鑄錢。
范祥注重經濟,善理財賦,通曉解鹽(即山西解州)的經營利弊。慶歷四年(1044),他建議改革鹽法,朝廷采納。八年,提點本路刑獄,制置解鹽,累遷度支員外郎,權轉運副使。
由于當時鹽利收入由中央掌握的部分,居北宋前期財政收入中的百分之三十,而解洲池鹽產量也要占到全國鹽產量的百分之三十。因此,解鹽鹽法和鹽癥,實是北宋財政經濟工作中的重要一環,范祥改革鹽法之所以得到朝廷的支持和眾人的阻撓,原因就在于此。范祥改革鹽法之前,問題積累甚多,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了,他的改革符合客觀形勢的迫切需要。新鹽法改行鈔鹽制,在解鹽各區內全面實行通商,杜絕了地方的保護。這可以說是宋代鹽法的較大改革。因能切中時弊,上有利于國,下不病于民,故堪稱成功。
范祥改革陜西鹽法,制定新的鈔鹽制度,將官營、官運改由商人交錢領鈔券,憑鈔券到解池販鹽,自行銷售。這種經營辦法受到商人和百姓的歡迎,又使國家每年可節省運輸費數百萬緡。其制度推行了10年,“后人不敢易,稍加損益,人輒不便”【注:見《宋史·范祥傳》】。
嘉祐中,包拯說:“范祥通曉陜西鹽法,施行十年,每年減少榷貨務使緡錢數百萬,其功績可著之史冊?!笔蛊渥訉O范景任郊社齋郎。熙寧中,安定洮、岷、疊、宕、河州數千里,設置郡縣,以古渭為通遠軍。代理陜西轉運副使張詵上奏說:“朝廷收復洮、隴故地,從將帥到副將輔助官員都有功勞并給予賞賜。臣聽到洮、渭一帶的老百姓說,皇祐中,轉運使范祥由于了解到羌部多次遭受搶劫和掠殺,羌部族愿意修筑城池,派人守衛,防御侵略,這就是古渭成為軍寨的緣故。范祥這一措施完全能夠消除宋朝和邊境國家的矛盾,可以說范祥懂得攻守的好處。出兵稍受挫敗,就被免官而不任用,臣私下感到痛惜。希望推究范祥過去的功勞,稍加賞賜褒獎其憂國之心,讓天下老百姓都知道范祥雖然死了仍享受著皇帝的恩澤,從而提倡范祥忠義的氣節?!背⒂谑窍略t追贈范祥秘書,錄用范祥一個未做官的兒子做官。